黑龙江省政府安委办通知要求:严防强降雨引发 生产安全事故

2018-07-19 14:00:19 48

黑龙江省政府安委办18日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强降雨集中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进一步加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强化当前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深化重点地区和重点行业领域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严防强降雨引发生产安全事故。

  《通知》强调,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针对本地、本行业领域汛期安全生产特点,特别是针对持续集中强降雨可能出现的风险,突出险情和事故易发的重点区域、重点领域、重点企业和重点环节,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要进一步加强矿井采空区、塌陷区、积水区和尾矿库坝体及周边山体、排土场安全巡查监测,落实雨季“三防”措施,确保安全度汛;要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和检查,深入排查宿营地、工棚、仓库等重点位置存在的洪水、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灾害风险隐患,严格控制安全距离,遇到暴雨、大风等极端天气提前采取有效防范应对措施;要进一步加强交通运输安全检查,重点检查公路、铁路、桥梁、隧道、边坡、临水临崖路段、机场和重点水域,不能保证通行通航安全的,要采取禁行禁航等必要管制措施;加强“两客一危”等重点车辆安全状况检查和定位监控,严防“三超一疲劳”现象,防止车辆受洪水、雷电影响引发事故;要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运输、使用、存储等环节的防雷、防汛、防高温检查,落实防水、防潮、降温措施,严格执行高温、雷雨天气停产规定,严防泄漏、爆炸等事故;要进一步加强旅游景区风险区域和设施的排查监测,存在重大风险的要及时封闭、停止运营;要进一步加强地下商场、城市地铁、油气管道等重要场所、重点设施的安全检查,严防事故。

  《通知》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进一步加强气象、地震、水利、地质灾害等部门的沟通联系,建立健全协调联动工作机制,及时共享信息、同步应急联动;要进一步完善预警预报手段,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和风险防范常识,指导企业和社会公众做好防范应对;要针对汛情特点进一步完善事故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强化企业与部门预案有效衔接;要加强汛期应急值守,严格执行领导带班查岗和24小时值班制度,发现险情及时、准确上报并启动应急响应;要强化矿山、消防、危险化学品等各类应急救援队伍值班备勤,强化岗位练兵和装备物资准备,确保发生险情有力有序有效应对处置。(作者:徐宝德 谭迎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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