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泉州3年整顿关闭非煤矿山46座
“近年来,泉州市政府高度重视,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坚决打好矿山整顿关闭攻坚战。按照时限和任务要求,分门别类,细化程序,全面完成目标任务,在省里下达2013至2015年关闭43座矿山任务,泉州市在矿山总量较少、关闭压力大情况下,实际关闭矿山46座,关闭后泉州市有证矿山数量仅67座,取得较好成效……”近日,福建省泉州市安监局有关负责人在谈到该市非煤矿山整顿关闭工作时是如数家珍。
强化监管责任落实
据介绍,为完成整顿关闭任务,该市在市政府统一部署下,建立由政府领导、有关部门共同参与的非煤矿山整顿关闭联合执法工作机制,成立领导小组,制定落实工作方案,研究提出政策措施,逐级逐年分解落实关闭任务,稳步推进非煤矿山整顿关闭工作。市政府将非煤矿山整顿关闭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各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考核内容,实行一票否决,对不认真履行职责、工作中互相推诿,导致不能按计划完成整顿关闭工作任务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同时,市政府还设立涉矿有奖举报电话,及时核查群众举报线索,对实名举报并经调查属实的,视情况给予举报人一定的物质奖励。
“在整顿关闭工作中我们注重强化责任落实,督促各县(市、区)政府抓好工作落实,牵头部门主动工作,积极协调组织有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依法依规抓好非煤矿山整顿关闭工作。”泉州市安委办同志介绍。
强化专家“会诊”监管
泉州市安监局和各县(市、区)安监局组织专家或采取购买服务方式,对全市非煤矿山进行全面检查,提出整改建议,由安全监管部门严格执法、跟踪督办,直至整改销号。市安监局研究制定了《泉州市非煤矿山专家“会诊”工作方案》和检查表,明确全市2015年需进行专家会诊的企业名单。要求各非煤矿山企业切实落实主体责任,高度重视专家“会诊”工作,指定专人负责,密切配合,落实必要的工作经费,认真做好自查自纠工作,并对所提供材料和自查结果的真实性负责,对专家“会诊”提出的整改意见,要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整改。
目前,这项工作已全面完成,市、县(市、区)共安排专项经费148.5万元,确定“会诊”机构4家,组成10个专家组,聘请“会诊”专家96个,“会诊”67座矿山,发现隐患325条,已完成隐患整改309条。
强化风险分级监管
市安监局对照风险分级表、企业标准化创建情况和专家“会诊”结果,根据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状况和风险程度对所有非煤矿山企业进行风险划分,按风险程度从低到高划分为A、B、C、D四类,进行安全风险分级,按照风险优先原则实施差异化和动态化安全监管。督促指导企业建立风险辨识和管控体系,结合安标创建工作,组织专业力量和全体员工对照相关法规标准,深入排查岗位作业风险、设备设施风险和作业环境风险,建立风险管理档案,并定期更新并公告。列入高风险等别的矿山企业实施重点管控,采取有效措施督促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实现闭环管理。对A类的生产系统可减少检查频次,随机抽查;对B类的生产系统至少每年组织一次检查;对C类生产系统每年至少检查两次,对存在问题的要按有关规定限期整改,未按规定整改合格的划入D类;对D类的要责令停止生产,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跟踪督办。
3年来,全市共出动13000多人次、3500多车次深入重点区域进行集中打击,强制拆除280家非法矿山的采矿设施,累计切断矿山电力设施500多套,拆除、没收、暂扣非法采矿设备1500套,暂扣车辆32部,非法矿山强制关闭率100%。南安市、晋江市、石狮市、泉州台商投资区针对一些乡镇非法违法采石活动屡禁不止的情况,将其作为整治重点,抽调国土、公安、安监、电业、乡镇政府组成专门整治工作组,开展了数轮整顿,并按照“四个一律”的工作要求和“三拆除一收缴一遣散”的工作标准,对非法采石场实施摧毁性打击,拆除采矿设施,填埋部分采坑,防止非法矿山死灰复燃。同时,突出对重点案件进行重点查处,按照“六个一批”的工作要求,对一批典型案件进行了严厉查处。通过对重点区域、重点案件的整治,以点带面,树立典型,扎实推动整顿关闭工作的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