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涉县崇利制钢有限公司“9·11”起重伤害事故调查报告
2015-12-16 17:0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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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简要说明 :
- 邯郸涉县崇利制钢有限公司“9·11”起重伤害事故调查报告
- 文件版本 :
- 2015/08/14
- 文件类型 :
- doc
2014年9月11日15时10分左右,邯郸涉县崇利制钢有限公司炼钢厂机修车间发生一起起重伤害事故,造成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85万元。
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第493号令)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9月12日,涉县人民政府成立了由主管副县长任组长,县安监局、县监察局、县公安局、县总工会和县工信局等有关部门人员参加的崇利制钢有限公司“9·11”起重伤害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组),并邀请县检察院派员参加,对事故展开全面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