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蔚县李家洼煤矿新井“7·14”特别重大炸药燃烧瞒报事故调查报告

2015-10-28 17:49:39 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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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蔚县李家洼煤矿新井“7·14”特别重大炸药燃烧瞒报事故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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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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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北省蔚县李家洼煤矿新井“7·14”特别重大炸药燃烧瞒报事故调查报告

    2008年7月14日9时30分,河北省张家口市蔚县李家洼煤矿新井发生特别重大炸药燃烧事故。事故发生后,矿主隐瞒不报,转移尸体、破坏现场、销毁证据、收买记者、高额赔偿遇难者家属;蔚县、南留庄镇党政主要负责人和部分工作人员组织或参与瞒报。经调查核实,事故造成34人死亡(其中1人为抢救人员)、1人失踪,直接经济损失1924.38万元。

  事故发生后,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河北省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张家口市人民政府、河北煤矿安监局陆续接到关于事故的举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河北省委省政府领导高度重视。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立即责成河北煤矿安监局认真核查,并要求上报结果;河北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多次作出批示,要求张家口市认真核查。2008年7月16日至8月21日,河北煤矿安监局张家口监察分局会同张家口市安全监管局、公安局、国土局、工会等部门和组织先后组织了5次核查。矿主恶意瞒报,蔚县和南留庄镇党政主要负责人及一些工作人员组织或参与瞒报,弄虚作假,给核查工作设置种种障碍。在第4次和第5次核查中发现了一些事故迹象后,张家口监察分局随即向河北煤矿安监局作了汇报。8月18日至8月23日,河北煤矿安监局根据张家口监察分局的核查情况汇报,立即派员赴四川省调查核实,在四川煤矿安监局的支持和协助下,找到了2名遇难矿工家属,证实了部分瞒报事实。8月26日,河北煤矿安监局向河北省人民政府主管副省长作了专门汇报,主管副省长立即召见张家口市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要求张家口市委、市政府对事故迅速进行彻底核查。张家口市委、市政府态度坚决,行动迅速,措施得力,于当夜成立专案组展开核查工作,并采取果断措施,对准备逃匿的矿主李成奎、李向奎、李发奎三兄弟(以下简称李氏三兄弟)实施抓捕。随后,张家口市先后从市属机关和其他县区的纪检监察、检察、公安系统抽调330多名工作人员开展核查工作,为彻底查清事故真相奠定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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