献县城东冀中建筑器材厂“12.23”一氧化碳中毒事故调查报告
2015-10-26 16:5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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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简要说明 :
- 献县城东冀中建筑器材厂“12.23”一氧化碳中毒事故调查报告
- 文件版本 :
- 2012/03/29
- 文件类型 :
- doc
2012年12月23日13时10分,献县城东冀中建筑器材厂发生一起一氧化碳中毒事故,造成3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约125万元。
12月24日,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沧州市政府成立了由市安全监管局牵头,市公安局、市监察局、市工会和献县政府等相关部门人员组成的献县城东冀中建筑器材厂“12?23”一氧化碳中毒事故调查组(简称事故调查组),并邀请市检察院派员参加,对事故展开调查。
事故调查组通过勘查现场、查阅相关资料和对相关人员进行询问及专家技术分析等,查明了事故原因,分清了事故责任,认定了事故性质,并提出对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的处理建议,提出了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