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寿光市“11·16”重大火灾事故

2015-08-26 14:59:44 61
简要说明 :
山东省寿光市“11·16”重大火灾事故
文件版本 :
2015/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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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寿光市“11·16”重大火灾事故   

    2014年11月16日18时36分,位于潍坊市寿光市龙源镇的寿光市龙源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源公司)厂房发生重大火灾事故,共造成18人死亡,13人受伤,4000平方米主厂房及主厂房内生产设备被损毁,直接经济损失2666.2万元。

    事故发生后,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马凯副总理和杨晶、郭声琨、王勇国务委员批示要求,千方百计做好善后工作,救治伤员,安抚家属,安排好其他工人的生活,同时,举一反三,清理安全隐患。姜异康书记、郭树清省长分别作了重要批示,要求全力抢救伤员,妥善处理善后,尽快查清原因,分清责任,严肃问责,吸取教训,防范事故发生。郭树清省长等省领导和省公安、安监、卫生等部门连夜赶赴现场指导救援,并对做好事故抢险救治、舆论引导、事故调查等工作提出要求。公安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也分别派员赶赴现场指导救援、督导事故调查、研究防范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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