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庆州香格里拉县独克宗古城“1·11”重大火灾事故调查报告
2015-08-07 13:39: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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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简要说明 :
- 迪庆州香格里拉县独克宗古城“1·11”重大火灾事故调查报告
- 文件版本 :
- 2014/09/26
- 文件类型 :
- doc
2014年1月11日1时10分许,迪庆州香格里拉县独克宗古城仓房社区池廊硕8号“如意客栈”经营者唐英,在卧室内使用五面卤素取暖器不当,引燃可燃物引发火灾,造成烧损、拆除房屋面积59980.66平方米,烧损(含拆除)房屋直接损失8983.93万元(不含室内物品和装饰费用),无人员伤亡的重大火灾事故。
事故发生后,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的规定,立即成立了省政府迪庆州香格里拉县独克宗古城“1·11”火灾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组”),由省安全生产监管局、省公安厅、省监察厅、省住建厅、省总工会及迪庆州人民政府等单位组成,并邀请省检察院派员参加。
事故调查组按照“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和“四不放过”的原则,经过周密细致的现场勘验、检验测试、技术鉴定、调查取证、综合分析和专家论证,查明了事故发生的原因、经过和火灾烧损房屋直接经济损失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有关责任人员及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和事故防范及整改措施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