耒阳市南阳镇合建煤矿“7.4”运输事故
2015-07-24 16:5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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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简要说明 :
- 耒阳市南阳镇合建煤矿“7.4”运输事故
- 文件版本 :
- 2008/10/04
- 文件类型 :
- doc
2007年7月4日,耒阳市南阳镇合建煤矿地面主井口车场发生一起运输事故,造成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39万元。
根据《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由湖南煤矿安全监察局衡阳监察分局牵头,组织耒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煤炭局、监察局、公安局、总工会等单位组成事故联合调查组,并邀请耒阳市人民检察院参加,于2007年7月17日至18日对事故进行了调查。调查组通过现场勘察、查阅资料、调查取证、技术鉴定、综合分析,查清了事故的原因和经过,认定了事故的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和事故的防范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