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原山区特大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实践与思考—以3·11特大交通事故应对处置为例
- 简要说明 :
- 高原山区特大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实践与思考—以3·11特大交通事故应对处置为例
- 文件版本 :
- 2012/01/22
- 文件类型 :
- doc
2011年3月11日8时20分许,一辆由新疆叶城发往西藏阿里地区的大型客车(核载43人、实载43人),行驶至国道219线226公里+215米处(距叶城县约230公里)发生坠车事故,造成16人遇难,26人受伤(其中危重8人、轻伤18人)。“3·11”特大交通事故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近3年来一次造成人员伤亡最多和财产损失最大的交通事故,也是高原山区发生的最为严重的道路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国务院副总理张德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书记张春贤,自治区党委副书记、人民政府主席努尔。白克力等领导先后作出重要批示指示,要求全力以赴组织救援,确保受伤人员生命安全。喀什地区和事发地叶城县迅速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果断应对处置措施,在驻地部队、武警和公路道班等人员有力配合和支援下,在高原生命禁区里展开了一场生死大营救。此次救援创造出高海拔地区(事故发生地海拔4700米,救援需翻越海拔5100米的麻扎达坂),一次事故救援受伤人员多、出动车辆多(50台救援车辆)、救援力量多(军警民180余人)、高原空气稀薄(含氧量仅占平原地区一半)、受伤人员安全转移并无一死亡的案例。该事故的有效处置和成功应对为高原山区特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积累了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