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须迅速掀起学习和宣传新安法的热潮
8月31日,国家主席习近平签署了第十三号主席令: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决定,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于2014年8月31日通过,现已公布,至2014年12月1日施行。新《安法》彰显“以人为本”理念,强化了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大了违法惩处力度等,这是中国安全生产立法史上的又一座里程碑。因此,在全国必须迅速掀起学习、宣传、贯彻新《安法》的热潮。
一是必须在宣传上大造声势。充分利用报刊、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学习、宣传、贯彻新《安法》。结合正在全国开展的“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集中开展新《安法》宣传短信提示、大屏幕广告、微信发布,通过召开宣贯会、举办培训班、专题讲座、座谈研讨、以会代训等形式,大造声势,广开宣传路径,努力营造“知法、懂法、守法”的良好氛围。
二是进一步规范监察执法工作。各级安全监管监察人员要认真学习、正确掌握新《安法》,只有贯彻好、执行好、运用好新《安法》,才能更好地发挥和体现安监部门的作用。对新《安法》要做到“认识高一层,学习深一步,实践先一着”,努力营造“学法、用法”的良好氛围。新《安法》施行后,在监察执法中要切实体现执行力,彰显安全生产监察执法的严肃性和法律法规的权威性。
三是超前谋划年度“执法行动”。首先,对照新《安法》,在隐患执法、培训执法、职业健康执法、应急管理执法以及专项整治、“打非治违”等方面,认真制订和谋划2015年度监察执法计划和“执法行动”。对典型执法案例要在媒体宣传,以推动新《安法》的贯彻执行。其次,严格落实监察执法责任。加强对乡镇监察执法情况进行跟踪检查、指导,帮助解决办案中的实际问题,不断提高办案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