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发!宣城一工地发生塔吊倒塌事故!导致1人死亡!
2020年5月18日下午,位于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境内的一个在建工地发生一起塔吊倒塌事故。记者下午四点多赶到现场时,发现工地已经暂时停工,从项目部办公处能看到工地上倒在地上的塔吊设备。
该项目名为“金达花园三期”,据记者了解,这是一个安置房住宅项目,建设单位为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现场一位施工方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事故发生在今天下午一点多钟,当时工地现场一个塔吊突然倒塌。该工作人员并未透露具体人员伤亡情况,称他们正在进行善后处理工作。工地门口有工人告诉记者,事发很突然,有工人受伤被送到了医院。
记者随后来到宣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应急管理中心,一位负责人告诉记者,据他了解,事故造成一位工人伤重不治身亡,事故情况已经报给上级部门。
总结全国各地常年不断的塔吊倒塌事故原因,从大的方面看不外乎三个:一是塔吊安装与拆卸方面的问题,二是使用方面的问题,三是塔吊本身的质量问题。
一.安装与拆卸方面问题造成事故的原因
1.安装与拆卸队伍无资质,无证承揽拆装任务。安装与拆卸单位人员、设备、技术等方面均不具备条件的要求,是导致事故重要原因。
2.安装与拆卸无方案、无安全技术交底,凭经验。拆装单位不编制拆装方案,不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凭经验违章蛮干,是导致事故的直接原因。
3.安装与拆卸施工中违反拆装程序。拆装单位在拆装过程中不按塔吊使用说明书中关于拆装的先后顺序进行拆装,不按拆装方案和安全技术交底要求作业,图省事,凭想象。
4.不办理拆装申请和验收手续。塔吊使用单位和拆装单位不按规定办理拆装申请和验收手续,失去了政府主管部门把关的机会。
二.使用方面问题造成事故的原因
1.操作和指挥人员无证上岗。塔吊司机和指挥人员未按规定经过专业培训取得资格证书上岗作业,不具备相应专业技能和知识。
2.操作和指挥人员违章操作,违章指挥。如超载起吊、斜吊,在施工现场用塔吊吊住砼泵输送管打砼且随意回转等等。
3.操作人员对设备日常检查、保养不够,致使塔吊存在机械方面的安全隐患。如对塔吊力矩限制器性能了解不够,对其是否真正起作用不清楚,致使在其失效的情况下,误以为其工作正常而导致事故。忽视了人的因素,如在什么幅度、能够吊多重,心中无底或不明确。
4.对操作和指挥人员教育培训不够。很多单位只做到了岗前培训,而忽视了对操作人员在操作技能和安全意识方面的持续培训和提高,忽视了对指挥人员的持续培训。
三.塔吊产品本身质量问题造成事故的原因
1.设计问题。力矩限制器的设计存在缺陷,灵敏度较差;钢结构设计受力不合理,液压系统设计缺陷等等。
2.零配件问题。力矩限制器元件质量问题钢结构所用钢材材质问题;液压系统元件质量问题等等。
3.制造问题
3.1钢结构焊接达不到要求。焊缝的高度不够,存在气孔、夹渣甚至虚焊等缺陷,特别是塔帽、大臂、平衡臂等部件上的重要连接部位存在焊接质量问题。
3.2钢结构几何尺寸与要求不符。下料未按要求,钢材截面尺寸达不到国家标准规定。
4.出厂合格证及使用说明书的问题,无出厂合格证,属假冒伪劣产品。无批次说明,对原有设计的改动也没有标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