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孩子懂得:珍爱自己生命,保护自我安全
近日,教育部公布了《中小学生守则(征求意见稿)》,新版删除了“见义勇为”的内容 ,也引发了网友们的热议。其中第7天为“护安全”,但是有专家认为,删除“见义勇为 ”的做法是正确的,笔者认为,自我保护是见底勇为的前提,保护生命更要从娃娃抓起。
首先,我们应正确看待《中小学生守则》的修订。它是随着教育体制改革和深入的必要过程。让孩子懂得自我保护也是以往教育缺失的弥补。我们不能盲目的把它放大。大家都知道《中小学生守则》是中小学生应该遵守的行为规范,而这个阶段正是孩子们在思想上、价值观上形成的关键阶段,因此,我们学校在向孩子传播知识的同时,更应该给孩子一个正确的自保护认识培养。只有懂得自我珍惜和保护的孩子才能长大后,才能更好的服务于社会,在遇到突发情况下,才会更有智慧和办法去施救于他人。这不能不让我们联想到近几年媒体曝光出的校园虐童、性侵、校园自杀等事件,在我们关注这些事件的过程中,也让我们看到,我们的孩子在以往传统的教育中,相对于一些发达国家的教育,缺少了很多自我安全的保护意识的教育。因此我们要给孩子一个正确的引导,让他们更懂得珍爱自己生命,保护自我安全。
其次,孩子的模仿能力是很强的,对真善美的甄别和应急事情的判断能力还不成熟,对自己是否该去见义勇为?什么样的条件下自己可以见义勇为认识的还不够清楚,因盲目的见义勇为而错失自己的生命,这与原有抽象学生守则和规范不无关系,老版的守则和规范中“……要见义勇为……”,很是抽象,长期的教育中,会被误读为一种冒险的荣耀。一旦遇到突发事件,完全忽略了自己的安危。因此我们不能盲目地去引导孩子一定要去做见义勇为的英雄,更要引导孩子在有自我保护意识的前提下,才能积极的救助于别人。而这项工作更需要社会和家庭的大环境,正确教育和引导孩子要有见义勇为的社会担当意识,更要有自我保护和自我生存的能力,我们不能把这个责任完全推给学校,更需要我们各类媒体舆论、家庭等共同承担,正面的,积极宣传社会见底勇为事件,让我们的孩子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教育孩子在学会自我保护中,更好的施救于别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