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安全生产月”效应常态化

2013-04-18 11:02:35 admin 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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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年一度的“安全生产月”如期而至。

  在过往的“安全生产月”里,人们注意到:各级领导格外重视安全生产,大会小会讲安全、说安全,施工现场抓安全、管安全;各地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形式格外多样,大张旗鼓的宣传热潮一浪高过一浪,形形色色的文件、标语、口号漫天飞舞;各部门的协调配合格外到位,遇事互相推诿,具体措施不落实,安全管理总是不能到位的现象很难见到;各企业对安全生产倍加珍视,“老大难”变得不难,“没钱投入”的安全资金也及时如数到位,薄弱环节找准了,事故隐患消除了。可以说,从上到下,人人绷紧安全弦,睁大眼睛抓安全,惟恐”安全生产月”里出事故。 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的效果有目共睹,但层出不穷的安全事故又在警示人们,对“安全生产月”活动的成效绝不可高估。

  应该说,“安全生产月”是特定条件下的一种治标不治本、不得以而为之的非常之举。相对于常态管理而言的, “安全生产月”具有阶段性、局限性、被动性特点,通过“安全生产月”的突击整治,虽然在短期内可以“吹糠见米”、“立竿见影”,但难以收到长久之效;也许能够解决浅表性的问题,但解决不了根本性的问题。加之,在实施中难免会出现方方面面考虑不周全,重目的而轻手段,重形式而轻内容等问题,通过“安全生产月”的突击行动,可能冲击应有的合法程序,产生旧病未愈、又添新伤的现象。近年来,我们多次见证了一次又一次事故,不少事故就发生在经过“安全生产月”活动后“万无一失”的地方。

  安全生产的特性,注定了这是一项长期、复杂、艰巨的任务,绝不可能通过一个月的宣传教育、安全学习、排查隐患、整顿整改,就取得一劳永逸的效果。所以,要实现长效安全,需要将“安全生产月”活动效应常态化,即从法制、体制、机制建设入手,把因时而动与长久维持有效结合起来,把突击整治与长效管理有机结合起来,做到一年365日,每天都不放松安全工作;一年十二个月,月月都当作”安全生产月”,从而为安全生产实实在在筑起一道牢固的“防火墙”。  在过往的“安全生产月”里,人们注意到:各级领导格外重视安全生产,大会小会讲安全、说安全,施工现场抓安全、管安全;各地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形式格外多样,大张旗鼓的宣传热潮一浪高过一浪,形形色色的文件、标语、口号漫天飞舞;各部门的协调配合格外到位,遇事互相推诿,具体措施不落实,安全管理总是不能到位的现象很难见到;各企业对安全生产倍加珍视,“老大难”变得不难,“没钱投入”的安全资金也及时如数到位,薄弱环节找准了,事故隐患消除了。可以说,从上到下,人人绷紧安全弦,睁大眼睛抓安全,惟恐”安全生产月”里出事故。 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的效果有目共睹,但层出不穷的安全事故又在警示人们,对“安全生产月”活动的成效绝不可高估。

  应该说,“安全生产月”是特定条件下的一种治标不治本、不得以而为之的非常之举。相对于常态管理而言的, “安全生产月”具有阶段性、局限性、被动性特点,通过“安全生产月”的突击整治,虽然在短期内可以“吹糠见米”、“立竿见影”,但难以收到长久之效;也许能够解决浅表性的问题,但解决不了根本性的问题。加之,在实施中难免会出现方方面面考虑不周全,重目的而轻手段,重形式而轻内容等问题,通过“安全生产月”的突击行动,可能冲击应有的合法程序,产生旧病未愈、又添新伤的现象。近年来,我们多次见证了一次又一次事故,不少事故就发生在经过“安全生产月”活动后“万无一失”的地方。

  安全生产的特性,注定了这是一项长期、复杂、艰巨的任务,绝不可能通过一个月的宣传教育、安全学习、排查隐患、整顿整改,就取得一劳永逸的效果。所以,要实现长效安全,需要将“安全生产月”活动效应常态化,即从法制、体制、机制建设入手,把因时而动与长久维持有效结合起来,把突击整治与长效管理有机结合起来,做到一年365日,每天都不放松安全工作;一年十二个月,月月都当作”安全生产月”,从而为安全生产实实在在筑起一道牢固的“防火墙”。一年一度的“安全生产月”如期而至。

  在过往的“安全生产月”里,人们注意到:各级领导格外重视安全生产,大会小会讲安全、说安全,施工现场抓安全、管安全;各地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形式格外多样,大张旗鼓的宣传热潮一浪高过一浪,形形色色的文件、标语、口号漫天飞舞;各部门的协调配合格外到位,遇事互相推诿,具体措施不落实,安全管理总是不能到位的现象很难见到;各企业对安全生产倍加珍视,“老大难”变得不难,“没钱投入”的安全资金也及时如数到位,薄弱环节找准了,事故隐患消除了。可以说,从上到下,人人绷紧安全弦,睁大眼睛抓安全,惟恐”安全生产月”里出事故。 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的效果有目共睹,但层出不穷的安全事故又在警示人们,对“安全生产月”活动的成效绝不可高估。

  应该说,“安全生产月”是特定条件下的一种治标不治本、不得以而为之的非常之举。相对于常态管理而言的, “安全生产月”具有阶段性、局限性、被动性特点,通过“安全生产月”的突击整治,虽然在短期内可以“吹糠见米”、“立竿见影”,但难以收到长久之效;也许能够解决浅表性的问题,但解决不了根本性的问题。加之,在实施中难免会出现方方面面考虑不周全,重目的而轻手段,重形式而轻内容等问题,通过“安全生产月”的突击行动,可能冲击应有的合法程序,产生旧病未愈、又添新伤的现象。近年来,我们多次见证了一次又一次事故,不少事故就发生在经过“安全生产月”活动后“万无一失”的地方。

  安全生产的特性,注定了这是一项长期、复杂、艰巨的任务,绝不可能通过一个月的宣传教育、安全学习、排查隐患、整顿整改,就取得一劳永逸的效果。所以,要实现长效安全,需要将“安全生产月”活动效应常态化,即从法制、体制、机制建设入手,把因时而动与长久维持有效结合起来,把突击整治与长效管理有机结合起来,做到一年365日,每天都不放松安全工作;一年十二个月,月月都当作”安全生产月”,从而为安全生产实实在在筑起一道牢固的“防火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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