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筋工被要求开叉车,结果出事了
“钢筋工”被要求开叉车,结果……这些案例告诉你,叉车不是谁想开就能开!
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这是大家都知道的道理。但是,近期在江西南昌一工地“钢筋工”卢忠保被施工单位有关负责人要求驾驶叉车运送模板,结果不慎掉入外墙基坑中造成全身多处骨折!
后来,尽管施工方已支付18万元医药费但卢忠保往后能不能站起来仍是未知数。
事件经过:
6月11日17时至18时许,受泰岳劳务现场负责人王勇指挥,卢忠保在工地驾驶叉车运送模板。在倒车过程中,撞坏防护栏,不慎掉入4#楼外墙基坑中。
事发后,卢忠保被120送往医院救治。经诊断,卢忠保左胫骨平台粉碎性并髁间骨折、右股骨粗隆间骨折、右外踝骨折、右足骰骨等多发性骨折,左小腿开放性外伤,全身多次挫伤。
对于事故是如何发生的,王勇受访时回忆称,此前,他多次找到卢忠保要求其驾驶叉车运送模板,但卢忠保并没有应允。事发当天,总包单位中南公司项目技术部有关负责人找到卢忠保再次提出这一要求,卢忠保这次答应了。
“因为中南公司管我们钢筋验收,有要求我肯定要去做。”躺在医病床上的卢忠保告诉记者,他开始驾车叉模板,后来就发生了事故。
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凡是从事工程装卸等特种作业的人员,必须按规定经严格的岗前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才可以上岗。对于未经培训考核,即从事特种作业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规定了行政处罚;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的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