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员被拘!因焊工未持证上岗发生火灾
工地火灾不仅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更是违法行为,搞不好就要被拘留!
7月30日在工地发生的一起火灾事故,包括安全员在内的3名当事人被给予行政拘留的处罚。
让我们来回顾下事情的经过吧。
7月30日,湖北恩施市土桥大道凤凰山游乐园后大门附近一建筑房屋楼顶发生火灾。消防部门接到报警后,迅速调集恩施市消防大队黄石桥中队、清江中队、土桥执勤点6辆消防车、31名指战员到场处置。14时15分许,明火被扑灭,无人员伤亡。
经调查,起火原因是因焊工操作员滕某在坡屋面焊接钢筋时,焊渣掉落至屋顶保温材料后引燃屋顶保温材料、防水材料蔓延成灾。
事后,该项目的项目经理及安全员被处以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焊工操作员被处以行政拘留4日的处罚。
法律依据
经调查,焊工操作员由于未持证上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一条第二款之规定,构成违反规定使用明火作业的违法行为,被处以行政拘留四日的处罚。
项目安全员李某,对电焊操作现场未采取安全防护措施,且未对焊工操作员滕某持证情况进行核实,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条之规定,构成过失引起火灾的违法行为;项目经理段某,在该项目的内部动火审批手续中管理混乱,且未查验滕某是否取得焊工操作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条之规定,构成过失引起火灾的违法行为,依法分别给予李某、段某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