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近清明,注意森林防火
又是一年春草绿,又到一年清明时。清明节是中华民族缅怀先辈、祭奠逝者、寄托哀思的传统节日。
然而,传统的祭祀活动已经成为重大的森林火灾隐患。据统计,我国每年因祭祀引起的森林火约占全年森林火灾总量的40%,有些地方甚至在一个小时内接连发生数起森林火灾,造成了巨大的财产损害和人员伤亡。
提醒您:
1、树立现代祭扫观念,用种树、献花、祭文、追思等文明形式寄托哀思。
2、野外扫墓祭祖时严禁烧香、烧纸钱、燃放鞭炮等。
3、严禁在林区及林区边缘烧荒、烧田埂草、烧稻草、烧烤、野炊等行为。
4、踏青旅游进入林区严禁携带火种。
5、加强未成年人管理,,防止因监护不力而引发森林火灾。
森林火灾刑事责任:
(一)放火罪。凡故意放火造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火灾的都应当立案,追究刑事责任;过火有林地面积2公顷以上为重大案件;过火有林地面积10公顷以上,或者致人重伤、死亡的,为特别重大案件。
(二)失火罪。失火造成森林火灾,过火有林地面积2公顷以上,或者致人重伤、死亡的应当立案,追究刑事责任;过火有林地面积为10公顷以上,或者致人死亡、重伤5人以上的为重大案件;过火有林地面积为50公顷以上,或者死亡2人以上的,为特别重大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