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建立交通安全问责机制已约谈3名市政府分管负责同志
人民网西安1月8日电(吴超、实习生麦文雄)1月8日上午,陕西省人民政府举行政策吹风会,陕西省公安厅党委委员、交警总队总队长郭平社,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副总队长周新民,省交通运输厅公路局副局长马云祥,省公安厅交警总队车管处处长孙万牢等交通运输部门相关领导和专家出席了本次吹风会对《陕西省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三年行动方案(2018-2019)》以及《落实〈陕西省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三年行动方案(2018-2019)追责问责办法〉》进行解读。
据了解,《陕西省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三年行动方案(2018-2019)》(以下简称《三年行动方案》)分别从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基本原则和工作措施四个方面提出了今后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基本遵循。其中,在《三年行动方案》的总体目标部分,提出了从现在到2020年底,实现全省道路交通事故多发点段等安全隐患得到基本治理,人员伤亡道路交通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明显下降、控制较大事故遏制重特大事故三大目标。
陕西省公安厅交警总队总队长郭平社在介绍《追责问责办法》时表示,《追责问责办法》是《三年行动方案》的配套文件,是为了确保《三年行动方案》得到落实,以方案提出的目标任务的完成落实情况为追责问责依据。各级政府对《三年行动方案》实施负领导责任,对未认真履行方案确定的道路交通安全职责的,分不同对象,按情节较轻、严重、特别严重三个层面分别提出处理处分的意见。其中在总体工作的落实方面,2018年10月份已经按照《追责问责办法》规定,由省政府分管领导对近年较大事故多发的三个市的政府分管负责同志进行约谈。
谈及在近期颇受社会关注的网约车监管方面,陕西省运管局副局长范炜介绍,陕西省交通运管主管部门联合公安交管部门近期约谈网约车平台经营者(滴滴、曹操、首汽),要求各平台公司进一步落实好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全面依法合规经营,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加强公共安全问题治理,提升互联网信息安全管理水平。同时,对网约车平台的运营情况开展专项检查,重点检查了平台公司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公共安全隐患的治理情况、互联网信息安全管理情况,还有是否存在非法从事经营活动等问题。严格网约车驾驶员的资格审查,加强驾驶员遵纪守法,安全驾驶、服务至上的职业教育。
长安大学汽车学院博士后许斌在吹风会的交流互动环节中表示,《三年行动方案》及配套《追责问责办法》的出台,体现了陕西省道路交通安全方面用实策、出实招的新作为,为我省的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持续高效开展提供了依据和保障。本次制定的方案及办法从解决现实问题着手,同时着眼于解决交通安全的深层次、根本性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