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高交大队宝平中队强化“七种意识”规范事故处理工作
为切实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打造执法规范化建设示范“窗口”,进一步规范事故接警、现场勘查、调查取证、检验鉴定、事故认定等事故处理工作,宝鸡高交大队宝平中队以执法规范化建设为载体,强化“七种意识”,努力实现交通事故处理工作公开、公正、便民、高效。
一是强化奉献意识。中队要求民警、辅警以实际工作回应人民新期待和公安交警面临的新形势,牢固树立一切以人民群众满意为工作最高标准,牢固树立奉献精神,敢于吃苦、敢于挑战困难。
二是强化执法为民意识。树立以人为本意识,积极转变执法观念,改进工作作风。组织全体民警、辅警加强业务学习,规范办案流程、提高办案质量,将执法为民思想切实贯穿事故处理的全过程。
三是强化热情服务意识。在事故处理窗口摆放交通事故处理相关法律规定的宣传资料,积极为处理事故的群众提供相关法律及业务方面的咨询,真正把事故处理工作和真诚为民服务融为一体。
四是强化程序规范意识。严格要求办案民警在执法过程中,必须按照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充分体现执法公正,坚决杜绝违规办案、不文明办案、越权办案等违反程序现象的发生。
五是强化证据收集意识。要求民警在接到事故报警起,认真填写好各类记录,在事故现场全面、细致地收集各类证据,在下达责任认定时做到以证据说话,以事实为根据,确保事故处理的公正性,树立民警良好的执法形象,维护执法工作的权威性。
六是强化公正处理意识。严格执行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使所受理的各类事故均在程序规定的时效内结案,要求民警讲究工作方式方法,消除事故双方的对立矛盾,温情调解,让群众满意而归,心无疑虑。
七是强化工作责任意识。严格落实交通事故案件法制审核和考核评议制度,对考核评议不合格的民警,评奖评优一律不予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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