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当阳“8·11”重大高压蒸汽管道裂爆事故调查报告公布
8月10日,从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获悉,湖北当阳市马店矸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8·11”重大高压蒸汽管道裂爆事故调查报告公布。调查组认定,该事故是一起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共有58人被问责。
2016年8月11日14时49分,当阳市马店矸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热电联产项目在试生产过程中,2号锅炉高压主蒸汽管道上的“一体焊接式长径喷嘴”(企业命名的产品名称,是一种差压式流量计,以下简称事故喷嘴)裂爆,导致发生一起重大高压蒸汽管道裂爆事故,造成22人死亡,4人重伤,直接经济损失约2313万元。
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是安装在2号锅炉高压主蒸汽管道上的事故喷嘴是质量严重不合格的劣质产品,其焊缝缺陷在高温高压作用下扩展,局部裂开出现蒸汽泄漏,形成事故隐患。相关人员未及时采取停炉措施消除隐患,焊缝裂开面积扩大,剩余焊缝无法承受工作压力造成管道断裂爆开,大量高温高压蒸汽骤然冲向仅用普通玻璃进行隔断的集中控制室以及其他区域,造成重大人员伤亡。
8月12日,省政府成立了湖北省当阳市马店矸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8·11”重大高压蒸汽管道裂爆事故调查组。事故调查组通过现场勘查、调查取证和专家论证,查清了事故发生的经过、直接原因、管理原因、人员伤亡情况及直接经济损失,认定湖北当阳市马店矸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8·11”重大高压蒸汽管道裂爆事故是一起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时任华强化工集团董事长、总经理、法定代表人,矸石发电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余华强等15人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犯罪,司法机关已采取措施。对时任华强化工集团仪表车间主任,负责事故喷嘴采购的技术负责人李建军等13人实施行政处理、行政处罚。给予时任湖北特检院宜昌分院党支部书记、院长徐罗军等30人政纪处分和行政问责。责成当阳市人民政府向宜昌市人民政府作出书面检查,责成宜昌市人民政府向湖北省人民政府作出书面检查,责成湖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向湖北省人民政府作出书面检查,责成湖北省能源局向湖北省人民政府作出书面检查。
【网站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