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教育警示 注重预防治本
习近平总书记在考察“11·22”中石化东黄输油管道泄漏爆炸特别重大事故抢险工作时强调,各地区和各行业领域要深刻吸取安全事故带来的教训,做到“一厂出事故、万厂受教育,一地有隐患、全国受警示”。
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阐明了充分发挥事故隐患教育警示作用的重要性,并为做好事故隐患教育警示工作指明了方向,对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
一是强调了安全生产工作“全国一盘棋”的战略思想。安全生产事故多发频发,不但给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造成了损失,增加了社会不和谐因素,也给党和国家的形象造成了负面影响。习近平总书记站在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对加强事故隐患教育警示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一厂”到“万厂”,“一地”到“全国”,都要认真贯彻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深刻吸取事故隐患带来的教训和警示,有效遏制安全事故多发频发的势头,促进全国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是强调了安全生产工作“预防为主”的工作理念。充分发挥事故隐患的教育警示作用,有利于各地区、各单位未雨绸缪,把更多的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尽可能地减少安全生产事故多发的风险,促进安全生产工作“关口前移”有利于使各地区、各单位始终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警钟长鸣,常抓不懈,把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心从以往的事后行政处罚及事故查处转移到落实“预防为主”上来,从源头上遏制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三是强调了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和政府监管责任的工作要求。“万厂受教育”,要求广大企业深刻吸取事故的惨痛教训,举一反三,坚决堵塞漏洞,落实防范措施,强化安全责任,加强安全管理,防止同样的悲剧重演;“全国受警示”,要求全国各地从其他地区发现的安全隐患中受到警示,迅速对本地区可能存在同类安全隐患的所有单位和场所进行认真排查和检查,发现隐患和问题制定有针对性的整改方案并限期整改到位。
当前,一些地区和部门对事故隐患缺乏足够的重视,对事故隐患处罚力度不够,也没有及时通报事故和隐患情况,或者虽然进行了通报但没有及时传达贯彻到基层和企业,很少有人追踪事故隐患的教育警示效果;一些企业对事故隐患通报置若罔闻,既不组织传达学习,也不采取措施吸取教训堵塞漏洞,造成同类事故发生;地区之间、企业之间事故和隐患信息缺乏共享,一些地区和企业对已经发生的事故和隐患知之甚少,同类事故和隐患仍然重复出现。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一厂出事故、万厂受教育,一地有隐患、全国受警示”的重要指示精神,要着力抓好以下工作:一是完善法律法规标准体系,严厉打击惩处非法违法行为。加快以《安全生产法》为核心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制修订步伐,坚持安全生产高标准、严要求,对事故隐患中的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予以严厉打击;对于已经发布的事故教训和隐患警示置之不理,无视安全、漠视生命、盲目蛮干的,要在法律上制度上规定更加严格的责任。对于屡教不改和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企业,实行“黑名单”管理,通过媒体予以公开曝光,有力震慑不法企业,教育和警示其他企业。
二是层层加大教育警示工作力度,防止事故隐患通报“一发了之”。要一级抓一级,层层加大事故隐患教育警示工作力度,切实避免教育警示效果层层递减现象。辖区安全监管部门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要把事故隐患教育警示工作列入日常监管监察工作的重点内容,对有关单位和人员是否受到教育警示,有没有及时采取行之有效的对策措施等情况加强监督检查,对接到事故隐患通报后行动迟缓,无动于衷,甚至拒不传达贯彻、落实整改的单位和个人进行约谈和警示,发现构成违法违规的,依法予以从重处罚;对落实整改要求不力导致同类事故发生的企业,要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上限实施处罚,并严厉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三是着力深化教育警示效果,切实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企业内部要建立完善事故隐患信息学习宣传制度,及时组织相关岗位全体人员传达学习有关部门发布的事故隐患情况通报,深入了解事故发生的原因及后果,明确吸取教训和落实整改等工作要求,创新形式载体,探索方式手段,切实加大宣传教育工作力度,让事故隐患教育警示入脑入心;要建立完善事故隐患信息分析利用制度,定期收集、梳理、分析有关的事故隐患信息,研究提出开展教育警示和隐患排查整治的实施意见,切实提高企业安全管理和事故防范水平。
四是利用计算机软件及网络技术,实现全国教育警示信息互通共享。要利用互联网信息技术,建立事故隐患教育警示信息公示平台,并逐步实现国家、省、市、县及有关部门、重点企业的上下贯通、左右互联。要把重大事故隐患和隐患治理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的“五落实”纳入这个平台,使各地区、各企业在第一时间就能了解其他地区和企业事故隐患的具体内容,应该从哪几个方面吸取教训,采取哪些有效措施进行整改,同时让隐患排查和整改落实工作情况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