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三季全国煤矿安全形势稳定 四季度事故发生概率增大
2016年10月25日在2016年三季度煤炭经济运行分析会上,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相关人士透露,今年1-9月,全国煤矿共发生生产安全事故174起,死亡331人,同比减少98起、108人,分别下降36.0%和24.6%。
其中:未发生特别重大事故,同比持平;发生重大事故7起,死亡96人,同比增加5起、62人,分别上升250%和182.4%;发生较大事故15起,死亡66人,同比减少13起、63人,分别下降46.4%和48.8%。
中国煤炭报称,会议表示,今年1-9月,全国煤矿生产安全事故总起数和总死亡人数、较大事故同比均实现“双下降”。
其中:事故总起数和总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下降36.0%和24.6%;较大事故同比分别下降46.4%和48.8%。
全国26个产煤地区中,20个地区未发生煤矿重大事故,16个地区未发生煤矿较大事故。
截至9月30日,煤矿已连续42个月未发生特别重大事故,是自2001年以来煤矿未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的最长间隔时间。
今年1-9月,煤矿重大事故大幅上升,同比增加5起、62人,分别上升250%和182.4%。陕西(2起)、山西、宁夏、辽宁、吉林和新疆(各1起)6个地区发生了煤矿重大事故。
煤矿事故总量中,顶板事故居第一位,占煤矿事故总起数的32.7%;煤矿较大以上事故中,瓦斯事故居第一位,占煤矿较大以上事故的45.5%。
安监总局表示,四季度是传统的生产经营建设旺季,部分企业超能力、超定员、超强度生产建设等违法违规现象可能出现反弹,加之四季度供暖季到带来,煤炭生产迎来高峰。
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数据显示,PPI同比降幅逐月收窄,9月份由负转正,表示经济形势继续回暖,且9月份煤炭价格同比上涨,企业存在超能力生产动力。
从历年数据看,四季度是煤矿重大事故相对集中的季度,2015年的5起重大事故中,有3起发生在四季度。要把防范煤矿重特大事故作为重中之重,严格督促企业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等法律法规,坚决杜绝超能力生产,确保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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