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安办通报光明新区重大火灾事故情况
关于光明新区公明办事处根竹园社区农副产品市场“12·11”重大火灾事故情况的通报
深安办〔2013〕134号
各有关单位,各区(新区)安委会:
2013年12月11日凌晨1时30分,我市光明新区公明办事处根竹园社区农副产品市场发生一起重大火灾事故,截至12月11日11时,事故共造成16人死亡,5人受伤。
事故发生后,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领导高度重视,立即组织公安、消防迅速到场开展救援。国务委员、公安部长郭声琨同志指示:要查清原因,吸取教训,全力救治受伤人员。省委书记胡春华同志批示:请兴瑞、春生、志庚同志,深圳市在家负责同志,认真查清事故原因,妥善处置善后。入冬以来已多次发生火灾,请各地高度重视,集中开展一次火灾隐患排查。省委副书记、省长朱小丹同志批示:全力做好事故处理和善后工作,查清事故原因,举一反三,组织开展冬季消防安全大检查,地毯式排查隐患,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冬季消防安全措施。省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马兴瑞同志批示:请春生同志并省公安厅、消防总队和深圳市政府,全力以赴救助伤员,妥善处理善后事宜,查明事故原因并举一反三,希望近期要开展一次全省消防大检查,确保“两节”的安全。同时要密切关注舆情动态。省委常委、市委书记王荣同志批示:全力抢救伤员,最大限度减少死亡人数,维持现场秩序,按预案做好善后一切事宜。副省长刘志庚同志批示:请省安全监管局会同深圳市政府千方百计采取一切措施抢救伤员,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切实做好死者善后和家属抚恤工作,实事求是向媒体公布真相;迅速组织专业力量排除隐患,抓紧查明事故原因,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深刻总结教训,举一反三,继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采取有效措施,严防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市委副书记、市长许勤同志指示:一是及时救治受伤人员;二是迅速调查起火原因及及遇难者身份,做好家属安抚和善后工作;三是举一反三,立即部署,在全市范围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四是妥善应对媒体,及时上报,发布有关信息。省安委办主任、安全监管局局长黄晗同志指示:1.全力抢救受伤人员,不要再发生新的死亡。2.对事故现场进行认真搜救,准确核实死亡、受伤人员和直接经济损失。3.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不要再发生同类事故。市委副书记戴北方同志指示:组织省、市最好专家,全力以赴做好伤者抢救工作,尽快查明遇难者身份,由光明新区成立专门小组,一对一做好家属安抚善后工作,尽快查明火灾原因,现在是火灾高发期,请市、区相关部门组织专项安全大检查,举一反三,避免事故再次发生。副市长陈彪同志批示:请市市场监管局全力以赴,做好事故的抢救和善后工作。请市经贸信息委、市场监管局举一反三,进一步加强对各类市场、企业安全生产的检查,消除隐患确保安全。副市长吴以环同志指示:请市卫人委和市医管中心组织专家,尽一切力量救治伤员。接报后,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吕锐锋同志,市委常委、市公安局局长李铭同志,副市长张文同志、市政府副秘书长李一康同志和相关部门领导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组织火灾扑救和善后处置工作,经全力扑救,明火已被扑灭。目前现场搜救和起火原因调查等工作正在进行中。
这起事故是在全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等领导人重要讲话和批示指示精神,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时期发生的,反映出企业安全生产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基层组织安全管理不到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不彻底等问题,社会影响非常恶劣,教训十分深刻。为了吸取教训,举一反三,采取有力措施防范类似事故发生,现特将事故通报全市,并提出以下要求,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一、充分认识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极端重要性。
今年以来我市火灾形势严峻,1-11月全市发生火灾1740起、死亡8人、受伤6人、直接经济损失3093.1万元,同比均有所上升。光明新区“12·11”重大火灾事故的发生,再次暴露了我市消防安全监管工作中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环节,各区(新区)、各部门和单位要认真吸取此次火灾事故教训,进一步提高对消防安全工作极端重要性的认识,增加责任意识、担当意识、忧患意识,集中力量分析查找本辖区、本单位消防安全监管工作中的不足,及时提出解决方案,确保各项工作职责和工作要求落实到位,保障工作实效,坚决防范较大以上事故的再次发生,遏制我市火灾事故“抬头”趋势。
二、认真开展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大检查百日行动。
各区(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深刻吸取光明新区“12·11”重大火灾事故教训,结合12月6日市政府五届99次常务会议精神和11月9日全市安全生产暨第四季度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工作会议要求,继续深化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百日行动,一是明确以人员密集场所、工矿商贸企业、“三小”场所为检查重点,对场所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易燃易爆物品存放使用、电气设备安装使用保养、装修材料防火性能是否符合要求,以及消防设施是否完备等情况,要逐一进行深入检查。二是对检查中发现的消防违法行为和火灾隐患,能够整改的要立即进行整改,一时难以整改的,要按照“五落实”(落实整改内容、落实整改标准、落实整改措施、落实时间进度、落实整改责任人)的要求抓好整改工作。对于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单位要立档备案,并按照有关规定逐级进行挂牌督办。三是对严重危及公共安全的火灾隐患,要立即依法实施停产停业,确保安全;对于无证生产、经营的企业、个体工商户,要依法予以取缔。四是要督促各生产经营单位落实消防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和制度,健全事故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严格企业消防安全监管,完善消防设施(器材)、消防通道、安全出口等。
三、进一步提高全员消防安全意识和火灾防范技能。
各区(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和互联网的舆论导向作用,建立消防宣传专栏,普及消防常识和灭火逃生技能,曝光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违章行为,形成社会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整改火灾隐患的强大合力。要加强对人员集中场所特别是商场、市场等火灾危险性较高的场所从业人员的消防安全培训,继续围绕“四个能力”(检查火灾隐患的能力、扑救初期火灾的能力、组织疏散逃生的能力、消防宣传教育的能力)建设,加强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公众消防安全意识和逃生自救能力。针对火灾多发的区域,要广泛发动基层组织、派出所、社区居委会等,运用多种形式,把消防知识送到广大居民手中,切实增强其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四、加强值守工作,提高应急救援处置能力。
岁尾年初,正是火灾敏感时节,元旦、春节即将来临,各区(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切实落实值班制度,发生突发事件要快速反应按规定上报信息,及时组织应急救援;要完善本行业火灾应急救援相关预案,并督促企业完善本单位应急预案,尤其是要加强企业、部门、政府间应急预案的有效衔接和联动,建立起科学、快捷、高效的应急指挥与救援体系,配置救援装备,充实救援人员。当前,我市正处于冬季火灾事故高发期易发期,要针对市场、商场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建筑结构、布局特点、消防设施、消防水源、疏散通道以及不同时间的客流量等情况,开展实地、实战和夜间灭火救援演练,切实提高事故应急的实战能力和从业人员应对火灾事故的能力。
特此通报。
深圳市安全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13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