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五月甘肃省发生12起较大交通事故 造成47人死亡
从甘肃省交警总队获悉,截至5月底,全省共发生一次死亡3人至9人的较大道路交通事故12起,造成47人死亡,12人受伤。从事故发生的道路类型看:高速公路上发生5起,占交通事故总数的41.67%,分别是连霍高速公路瓜州段2起,永登段1起,兰海高速武都段1起,金武高速金昌段1起。
与去年同期相比,事故起数减少2起,死亡人数减少19人,受伤人数减少34人。没有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重大事故。综合分析原因,12起事故均与超速行驶有关。从事故发生的道路类型看:高速公路上发生5起,占交通事故总数的41.67%,分别是连霍高速公路瓜州段2起,永登段1起,兰海高速武都段1起,金武高速金昌段1起。普通国道2起,分别是国道312线永登县境内1起,国道211线环县境内1起;省道2起,分别是省道306线礼县、卓尼县各1起;县乡道3起,分别是镇原县、宕昌县、嘉峪关市各1起。
从事故发生的时间来看:12起事故中,夜间20时至凌晨4时共发生7起,占事故总数的58.39%;上午7—9时发生2起;中午12—13时发生1起;下午14—18时发生2起。
从时间分布规律看,夜间发生大事故的风险较高。从事故形态看:碰撞运动车辆事故5起,碰撞静止车辆事故2起,车辆与行人事故1起,单方事故4起,其中坠车2起,失火、撞固定物各1起。
从事故原因看:12起事故均与超速行驶有关,如金昌“5·16”事故,驾驶人从武威北进入高速到事故发生地点67.8公里的路段,平均车速高达169公里/小时以上。醉酒驾驶导致的事故3起。
如兰海高速武都段“2·18”事故,驾驶人的血液酒精含量130.8毫克/100毫升;
礼县“3·12”事故驾驶人的血液酒精含量高达145毫克/100毫升,醉驾导致3名中学生死亡;
金昌“5·16”事故,驾驶人的血液酒精含量91毫克/100毫升,与前方正常行驶的车辆追尾相撞起火,使前车5人全部死亡。
过度疲劳继续驾驶导致事故2起。如连霍高速瓜州段“2·10”事故和“2·12”事故,驾驶人驾驶车辆连夜长途奔波,过度疲劳,在我省境内发生单方翻车事故,这2起事故均发生在今年春运期间。无证驾驶导致事故1起。逆向行驶占用对向车道导致事故1起。不按规定会车导致事故1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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