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前5月火灾宗数同比下降55.3%

2016-05-18 16:30:15 36

    2016年5月16日召开的全市夏季消防检查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透露,截至5月13日,全市共发生火灾89起,其中生产经营性火灾42起,无人员伤亡,造成直接财产损失116万元。火灾起数同比下降55.3% ,死亡人数同比下降100% ,直接财产损失同比下降93.2%,未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

  会议指出,当前,我市消防形势依然不容乐观,全市消防专项规划编制、消防“网格化”管理实体运作和微型消防站建设工作滞后,截至目前,市、县均未完成本级城区消防专项规划编制工作,各地虽建立了基层网格办,但是仍未实现消防“网格化”管理实体运行。另外,我市重点单位微型消防站建成率仅为64.9%,未达到建成率100%的要求。

  常务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彭定邦强调,做好夏季消防检查工作事关全市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关系社会稳定,是市委市政府最关心、社会最关注、群众最期盼的民生工程之一。各地要切实增强责任意识,扎实抓好夏季消防检查工作和其他消防工作,为河源经济高速发展、社会和谐稳定提供坚实保障;要大力开展易燃易爆危险品生产销售场所、大型商业综合体、高层建筑、公共娱乐场所和“三小”场所、住宅和宿舍建筑等场所的消防监督检查,不留任何死角、任何盲点,全力维护夏季防火形势稳定;针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责任落实到单位、到个人,拿出整改措施,规定整改时间,不能推也不能拖,切实消除火灾隐患;对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的单位场所实行“零容忍”,不搞变通、降标准,该曝光的必须坚决曝光,该处罚的必须坚决依法处罚,该强制执行的必须坚决依法强制执行,以强有力的执法惩治措施,警示社会、震慑违法;各地要按照年度消防工作责任书要求,扎实推进微型消防站建设、“两个试点”运用、公共消防基础建设等重点工作。消防部门要大力开展多样式消防宣传活动,提高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及逃生自救技能;各级党政领导干部要认真落实消防安全“一岗双责”责任,把消防工作和业务工作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做到同部署、同实施、同检查、同考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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