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抓实六项工作坚决遏制事故高发苗头
2016年4月27日上午,邯郸市政府召开常务会议,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分析当前安全生产形势,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
会议认为,今年以来全市安全生产事故呈高发苗头,特别是工矿商贸企业发生事故4起、死亡6人。这4起事故充分暴露出部分企业存在主体责任不落实、现场管理不规范、隐患排查不认真、安全培训不到位等问题,也暴露出行业监管、属地监管存在安全发展理念树的还不牢、监管责任还有“死角死面”、安全监管力度还不大、“打非治违”还未下真功“四方面问题”。同时,安全生产工作还存在矿山企业地质条件复杂、危化企业量大点散、冶金企业危险源多、建筑施工监管难度加大、人员密集场所潜在危险不容忽视等问题,安全生产监管任务重,潜在危险因素多,且基础薄弱,尤其进入四月份以来,事故呈多发、高发苗头,安全生产形势十分严峻。
会议要求各级各部门抓实六项工作,坚决遏制生产事故高发苗头。
一是集中开展煤矿和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自4月16日起至6月底,在全市集中开展煤矿和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活动。煤矿方面,突出煤矿瓦斯治理和水害防治,市安监局负责市属以上煤矿,磁县、永年县政府负责辖区内煤矿,峰峰集团、邯矿集团负责所属煤矿组织开展安全专项整治。针对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督查调研暴露的问题,将邀请省级以上煤矿专家,对所有煤矿进行一次彻底的隐患大排查,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一律停产整顿;对违法违规生产行为,坚决发现一起、严惩一起。危险化学品方面,突出生产、储存、经营、使用、运输等重点环节,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企业,一律依法依规停产整顿,并实行挂牌督办;对安全生产许可证过期、试生产过期、安全系数低的企业,坚决采取强制措施,停止生产。在集中整治活动中,聘请专家全程参与,挖掘深层次技术问题,拓宽检查层面,确保隐患排查有深度,整改措施有准度,责任追究有力度。
二是深入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继续开展安全生产大普查,彻底摸清各类企业底数,掌握基本情况,找准存在的问题,建立完善所有监管企业的台账,做到“底数清楚、台账规范”。在此基础上,全面落实县、乡政府“打非治违”主体责任,乡(镇)一级侧重对企业和摊点的排查、上报,县一级侧重负责组织相关力量对排查出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企业和摊点依法进行打击和取缔。凡是没有按要求排查、上报的,追究乡镇的责任;凡是没有实施打击和取缔的,追究县政府和有关部门的责任。
三是强化安全生产执法检查。采取省、市、县协同执法和联合执法相结合,综合执法和专项执法相结合,定期执法和突击执法相结合等方式,不断加大执法力度。将风险一级企业列为重点监管对象,县(市、区)对其开展经常性检查,市有关部门每季度至少执法检查1次。在行政执法中,对发现的问题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从严从重惩处,实行安全隐患“零容忍”。对重大隐患未整改到位、存在重大非法违法行为的,在落实“四个一律”要求的基础上,严格按照“十个一批”严肃处理。市安委办对各个县(市、区)“十个一批”处理情况,每季度进行通报。情节严重的,列入安全生产“黑名单”,并实施重点监管、联合惩戒,在全市形成“严打重罚”的高压态势。
四是加大安全生产大培训力度。3月初,市安委会已经印发全市安全生产大培训计划,分级分类开展安全生产培训工作。市安委会负责各县(市、区)政府和市相关部门的主要、主管负责人的培训;县(市、区)安委会负责乡镇、工业园区和县相关部门主要、主管负责人的培训;市、县安全监管部门分别负责市、县、乡安全监管人员和村、社区主要负责人、安全协管员培训;各行业监管部门负责督促指导所监管行业企事业单位从业人员的培训;安全培训机构负责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等培训;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车间、班组负责人以及安全管理机构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培训。6月份,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市安委会拟组织一期各县(市、区)政府和市相关部门的主要、主管负责人安全培训班,同时督导其他人员培训到位。
五是严把安全生产准入关。在招商引资、引进项目上,严把安全准入关,项目审批部门要及时将新上项目情况通报安监和行业监管部门;按照“三必须”要求,行业监管部门要对新建项目层层把关:准入前,督促企业做好安全评价;建设中,严格按照“三同时”标准审查验收;竣工投产前,督促企业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六是严格责任追究和安全生产考核。进一步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对上一级检查中发现的“应检查未检查、应发现未发现、应整改未整改的”重大隐患,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倒查责任,严肃处理。同时,按照安全巡查相关规定,市监察局、市安监局联合组成巡查组,不定期对县、乡党委政府、市直相关部门、市属以上重点企业履职尽责情况进行随机巡查,对巡查中发现的失职渎职、不作为等行为,依法依纪严肃处理。市安委办成立9个明查暗访督导检查组,对县(市、区)落实安全监管责任,开展专项整治、“打非治违”和执法检查等工作,进行不间断的明查暗访,督促各项措施落实到位。进一步强化目标管理考核结果的运用,凡连续两年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排名后2名的、“十个一批”连续两次排名后2名的、未完成省市规定主要工作的,对相关县(市、区)和部门严格实行“一票否决”。安监部门定期将否决结果报送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发展改革等部门,在干部任用、项目考核评比等重点工作中,发挥安全生产“一票否决”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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