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开展全省煤矿停产排查治理隐患
吉林省开展煤矿停产排查治理隐患工作为确保煤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有效防范春季瓦斯涌出异常和桃花水引发瓦斯和透水事故,吉林省安委办按照省政府部署,在全省所有煤矿开展停产排查治理隐患工作。
一是各级政府和煤矿监管监察部门主要领导要亲自安排部署,落实属地领导和部门监管责任,组织工作有效落实。
二是全省煤矿要全面落实《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重大灾害防治有效防范重特大事故的通知》等要求,健全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各项制度,构建隐患排查治理体系,认真制定隐患排查治理方案,切实做好瓦斯、水害、防灭火、冲击地压、提升运输等重大灾害防治工作,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三是煤矿企业要进一步强化安全投入、强化风险管控、强化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切实提升安全装备和管理水平。
四是突出重点,进一步落实岗位安全生产责任,把煤矿井下网格化管理落到实处。
五是按照严格标准、规范有序、“谁验收、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组织好复工复产验收工作,达不到复工复产条件的坚决不予复工复产。出现失职、渎职和弄虚作假行为,严肃追究责任。
六是进一步加大监管监察力度,严防各类事故发生。对于验收合格批准复工复产的矿井,各级要切实做好日常监管监察工作,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确保矿井持续保持安全生产条件。对未允许复工复产矿井,要进一步加大打非治违力度,严防违法违规生产引发各类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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