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公布2015年安全生产工作年度报告

2016-01-27 11:33:23 amagi 5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湖南省安全生产条例》的规定,现将2015年湖南省安全生产形势及工作情况公布如下。

  一、安全生产总体形势

  2015年,全省各级党委政府、各有关部门、各类企业和广大人民群众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大力实施安全发展战略,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齐心协力、扎实工作,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向好,实现了年初确定的“四下降一杜绝”目标。

  (一)生产安全事故情况

  1.事故总量及行业领域和地区分布情况

  2015年,全省累计发生各类生产经营性事故4457起(剔除非生产经营性消防火灾、非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事故和水上交通事故,下同),同比减少320起,下降6.7%;事故死亡754人,同比少死亡242人,下降24.3%。其中化工和危险化学品事故死亡人数下降71.4%,水上交通死亡人数下降66.7%,烟花爆竹死亡人数下降56.8%,煤矿死亡人数下降41.9%,铁路运输死亡人数下降29.2%,建筑业和农业机械死亡人数均下降25%,冶金机械等八大行业死亡人数下降25%,非煤矿山死亡人数下降24%,道路交通死亡人数下降14.2%。亿元GDP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0.0609,同比下降26.9%;煤矿百万吨死亡人数1.429(预计),同比上升42.9%;工矿商贸十万人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0.78(预计),同比下降35.5%;道路交通万车死亡人数1.71,同比下降4.5%。全省有13个市州事故死亡人数同比下降,其中娄底市、永州市、湘西自治州降幅超过40%以上。自2005年实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以来,全省首次没有出现“一票否决”和“黄牌警告”单位。

  各类事故行业领域和地区分布情况见附表一、附表二。

  2.较大事故情况

  2015年,全省发生生产经营性较大事故25起,死亡113人,同比减少11起35人,分别下降30.6%和23.7%。其中,道路交通15起,煤矿、非煤矿山、建筑业各3起,冶金机械等八大行业1起。较大事故分布情况:高速公路8起,邵阳市3起,长沙市、益阳市、娄底市、郴州市各2起,岳阳市、常德市、张家界市、永州市、怀化市、湘西自治州各1起。

  3.重特大事故情况

  2015年,全省发生重大道路交通事故1起。9月25日,沪昆高速公路湘潭段,发生一起重大道路交通事故,造成21人死亡,13人受伤。

  全年没有发生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

  (二)安全生产基础状况

  2015年,全省积极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资源整合,高危行业安全基础进一步夯实。到年底,全省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4.63万家,比上年减少4800余家。其中:

  煤矿:全省保留煤矿401处,比上年减少160处。其中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减少到114对,瓦斯矿井减少到142对。

  非煤矿山:全省非煤矿山持证企业2834座,比上年减少321座;尾矿库601座,其中病库50座,占8.3%,比上年减少25座。

  烟花爆竹:全省烟花爆竹生产企业1969家,比上年减少263家;经营单位33848家,比上年减少3812家。

  危险化学品:全省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561家,比上年减少5家;经营单位9235家,比去年减少260家。

  道路交通:全省机动车保有量1040.6万辆,比上年增长10.03%。全省机动车驾驶人1206.6万人,增长11.33%。年内新增公路通车里程635公里,高速公路通车里程达5653公里,省道通车里程达38523公里,乡村公路通车里程达191096公里。各类船舶7159艘,较上年减少203艘,渡口2575道,持证船员19264人。

  建筑施工:全省建筑施工企业6087家(含劳务企业),比上年增加35家,其中特级资质企业12家,与往年持平;一级资质企业389家,同比增加2家;二级资质企业1117家,同比增加7家;三级资质企业3102家,同比增加20家。在建项目4920个,比上年减少282个。

  民爆物品:全省民爆物品行业生产企业4家(生产场点12家),经营单位22家,与上年同比持平。

  特种设备:全省在用特种设备226659台,比上年增加10990台;压力管道9085公里,同比增加599.2公里;气瓶450.8万只,同比增加2.8万只。

  (三)安全生产工作重大事项

  1、自2015年1月1日起,湖南省安监局在全国安监系统率先全面启动安全生产集中许可改革,实现行政许可与执法监管相对分离。

  2、2月11日,省政府召开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全面部署启动“九打九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打非治违、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专项整治等“三项行动”。省委副书记、省长、省安委会主任杜家毫出席会议并讲话。副省长黄兰香出席,副省长戴道晋主持。

  3、2月17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湖南省安全生产“三三”重点工作实施方案》(湘政办发〔2015〕18号),要求全面推进全省涉危企业实时监控、隐患排查治理和应急救援指挥三大体系建设,加强煤矿与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与烟花爆竹、道路与水上交通三大高危行业安全基础工作,实行重大事故发生地永久警示、企业风险实时公告和领导干部安全生产实时提醒警示三项制度。

  4、6月份,全省深入开展以“加强安全法治,保障安全生产”为主题的“安全生产月”活动。

  5、6月15日,全省落后小煤矿关闭退出暨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推进会在冷水江市召开。

  6、7月16日,省政府召开“7·19”特大事故1周年警示教育暨上半年安全生产工作视频会议,副省长戴道晋主持会议并讲话。

  7、8月13日,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徐守盛与全省47个产煤县(市区)委书记谈心对话。其他省领导也都分别与分管行业企业厂矿长(经理)开展谈心对话活动。

  8、9月1日,省委副书记、省人民政府省长杜家毫到浏阳市专题检查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其他省级领导也陆续带队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同期,省安委会派出7个督查组,由省直有关厅局领导带队,对14个市州开展安全生产专项督查,齐抓共管安全生产工作的格局进一步强化。

  9、8—9月,全省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集中开展企业落实安全生产管理措施专项执法行动。

  10、11月26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实施意见》(湘政办发〔2015〕101号),要求大力推动安全监管方式“三个转变”——促进全省安全生产监管方式由行政管理模式向依法治理机制转变,由运动式集中整治向常态化监管执法转变,由主要代替企业排查隐患向通过执法督促企业自觉排查治理隐患转变。12月25日,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省政府副秘书长、省安委办主任、省安监局局长邓立佳出席并解读这一重要文件。

  二、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主要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多次专题研究。省委书记徐守盛、省长杜家毫多次作出重要批示,率先开展谈心对话并带队检查安全生产。其他省领导切实加强分管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相继与企业主要负责人谈心对话并带队开展安全生产督查,齐抓共管安全生产的格局进一步强化。市州(郴州市本级除外)、县市区均建立了由常务或常委副职分管安全生产的工作格局,安全生产党政“五级五覆盖”、企业“五落实五到位”全面推进,全省乡、村两级覆盖率分别达100%、99.9%,规模以上企业覆盖率99.2%。

  (二)加强宣传教育,提升全民安全意识和素质。深入开展习近平总书记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依法治安集中宣贯活动。省安监局邀请省级以上主流新闻媒体记者采访报道50余批次、350余人次,开展“九打九治”打非治违、“大宣传、抓典型、大曝光”行动、以危险化学品为重点的专项整治等集中报道。“湖南安监”政务微博微信发稿4500多条。利用多种方式宣传推介一批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典型。全省累计培训各级领导干部和重点企业负责人2.29万人次、安监干部9400余人次、班组长12.22万人次、农民工135.58万人次。培训考核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三项岗位”人员16.18万人次。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实际操作考试点建设验收22个。

  (三)加强安全法治,推进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全省各级安监部门切实加大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力度,全年累计实施行政处罚案件2312件(其中非事故处罚2125起),罚没处罚7114.6万元,实际入库6224万元(其中非事故处罚3727.5万元),提请关闭企业438家。积极推进简政放权,建立行政审批项目批后监管制度,省级审批事项由19项减少到10项。制定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核定省安监局行政权力66项,实行市县属地管理行政权力97项,审核转报类事项4项。年内烟花爆竹、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行政许可证申请806件,已按期办结594件。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实施意见》(湘政办发〔2015〕101号),切实加大监管执法力度,规范监管执法行为,增强监管执法合力。严格事故查处与责任追究,省安监局牵头组织事故调查4起。其中,提级调查较大生产安全事故3起,重大生产安全事故1起。3起较大生产安全事故全部结案,共追究责任人员63人,其中党纪政纪处分34人,追究刑事责任29人。被追责人员中,处级干部5人,科级干部13人。全年共挂牌督办较大事故8起,批复结案7起,党纪政纪处分70人,追刑22人,诫勉谈话7人,其中处级干部15人。沪昆高速公路湘潭段“9·25”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正在调查。

  (四)开展专项整治,推动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全力推动煤矿、非煤矿山、烟花爆竹整顿关闭和油气输送管道隐患整治四大攻坚战,年内煤矿关闭160处,非煤矿山关闭273家、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关闭退出197家;油气输送管道隐患整治率超过90%。全力推进“九打九治”打非治违,与安全生产大检查、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安全专项整治、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排查一般隐患10.9万项、重大隐患1628项,整改率分别达95%、83.1%,打击非法违法行为4.11万起、整治违规违章行为8.08万起,停产整顿1200多家、暂扣吊销证照1700多个。加强工业园区职业病危害监管,强化职业卫生监管执法和专项治理。公安交警部门扎实开展“压事故、保安全”专项行动,排查道路交通隐患4500多处。在建工地大排查大整治、人员密集场所和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集中整治、粉尘防爆专项整治、车辆超限超载专项治理等取得积极成效。

  (五)夯实基层基础,提升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大力推进“三三”重点工作,企业动态监控、隐患排查治理、应急救援指挥三大系统抓紧建设,省安全生产应急平台已批复立项;全省“高速公路卡口监控系统及缉查布控联网平台”建设基本完成。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道路与水上交通三大高危行业安全基础工作有序推进,全省爆竹和烟花生产机械化率分别达95%以上和30%左右,自动化建设正在试验阶段;全省危化品企业中110家重点监管危险工艺、105家涉及重点监管危化品、151个重大危险源完成自动化系统改造;渡船标准化改造实施顺利,已有558艘交付使用。危险化学品检测检验物证分析平台通过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综合评审,获批国家安全生产科技支撑平台。事故发生地永久警示、企业风险实时公告和领导干部安全生产实时提醒警示等三项制度全面实施,2009年以来发生的重特大事故已在事发地设立警示碑。全面开展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建设活动和职业卫生现状评价工作。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持续开展安全生产示范创建。桃源县、北湖区、武陵源区成功创建省级安全生产示范县,新增省级示范乡镇89个,湖南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成功创建省级安全生产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在全省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冶金等行业推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参保企业达2.6万家。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和平安农机、平安渔业、平安内河等创建活动稳步推进。继续加大对矿山、危化品专业救援队伍建设投入,省级矿山救援基地建设初见成效,全面开展矿山救护队质量标准化考核验收。部分试点市县应急平台和企业在线监控系统建设启动规划建设。安监部门直管高危企业应急预案备案率达94%,全省组织开展各类应急演练1.17万场次,参加演练人员90多万人,观摩人员超过110万人。年内安监部门启动省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7次,启动市级预案33次。全省矿山救护队出动应急救援55队次,抢救遇险人员99人,其中生还41人。

  (六)加强作风建设,提高安监干部队伍素质。深入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和作风建设教育。扎实做好新宁县崀山镇深冲村精准扶贫工作,深入开展“一进二访”活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项规定”和省安监局作风建设23条规定,深入开展纠正安全生产领域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专项治理,着力解决安全生产行政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监管执法不严、执法不公,责任追究不到位等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安监系统队伍作风和能力建设取得新进展。其他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也进一步加强了安全执法队伍建设。

  当前,全省安全生产形势依然十分严峻,主要表现在:一是事故总量仍然偏高,较大事故时有发生,重大事故没有杜绝,个别行业和地区较大事故上升。二是一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非法违法、违规违章问题仍然比较严重,重大隐患大量存在,事故风险仍然很高。三是一些地方执法不严、监管不力、作风不实的问题仍然存在,安全生产责任制还没有完全落地,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问题突出。四是安全生产基础比较薄弱,传统高危行业重特大事故尚未有效控制,非传统高危行业事故有多发趋势,进一步增加了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性、复杂性。

  三、安全生产考核奖惩

  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和《湖南省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办法》的规定和省安委会《2015年安全生产工作考核细则》,省安委办对各市州、县市区和省直有关部门、中央驻湘有关机构及部分重点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考核,经省委常委会议审定,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发文公布了考核结果。主要情况如下:

  先进市州:衡阳市、永州市、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长沙市、湘潭市、株洲市、岳阳市、邵阳市、娄底市、张家界市。

  先进县市区:芙蓉区、浏阳市、望城区、醴陵市、攸县、茶陵县、雨湖区、湘潭县、耒阳市、衡阳县、衡南县、洞口县、邵阳县、武冈市、湘阴县、岳阳县、平江县、桃源县、汉寿县、武陵区、武陵源区、永定区、赫山区、桃江县、涟源市、新化县、北湖区、永兴县、宜章县、祁阳县、蓝山县、零陵区、芷江侗族自治县、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鹤城区、花垣县、凤凰县。

  先进省直和中央驻湘单位:省水利厅、省监察厅、省安监局、省公安厅、省国资委、省财政厅、省煤炭管理局、湖南煤矿安全监察局、省交通运输厅、省审计厅、省民政厅、省旅游局、省经信委、省气象局、省林业厅、省文化厅、省国土资源厅、省教育厅、省核工业地质局、省监狱管理局、省农委、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省统计局、省煤田地质局、省卫生计生委、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省发改委、省总工会、省有色地质勘查局、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先进企业:湖南路桥建设集团公司、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湖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省电力公司、湖南海利高新技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中国水利水电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长岭分公司、湖南湘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湖南华菱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五矿二十三冶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湖南新天地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巴陵石化公司、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湖南石油分公司、广州铁路(集团)公司长沙铁路办事处、省煤业集团有限公司。

  四、2016年全省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思路和工作重点

  总体思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全国、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坚持人民利益至上,牢固树立安全发展观念和红线意识,深入推进依法治安,以“安全监管执法年”为主线,创新监管手段,强化监管执法;围绕“四大三基”行动计划和“三三”重点工作,深化“打非治违”,强化隐患治理,推进专项整治,夯实基层基础,努力实现全省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下降、较大和重大事故起数下降、杜绝特大事故的工作目标。

  重点工作:一是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全会精神,强化安全红线意识,认真编制和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启动一批安全生产重点项目,把安全生产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二是以全面实施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实施意见》为契机,深入开展“安全监管执法年”活动,推动各级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全面开展分层级、分类别、全对接的监管执法,查办一批大案要案,以案说法,推进依法治安。三是强力推进以烟花爆竹为主的高危行业整顿关闭攻坚战,引导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向主产区集中,推动保留煤矿改造升级;同时,继续抓好交通、危险化学品、消防和建筑施工等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高度重视城市建设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全面排查老旧建筑、渣土堆场、城市桥梁、建筑幕墙、地下商场、地下工程建设等领域的事故隐患。四是持续抓好“四大三基”和“三三”重点工作,着力推动宣教兴安和科技兴安,强化基础保障,扎实抓好安全生产示范创建、隐患排查治理体系、风险预防控制体系和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五是创新安全监管机制,进一步简政放权,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继续开展“一月一警示、两月一行动”活动,通过各类媒体,每月就过去和外省发生的重大以上事故进行回顾和总结,警示全社会始终绷紧安全生产之弦。六是进一步巩固提升党政“五级五覆盖”、企业“五落实五到位”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强化事故调查和责任追究,以事故教训推动工作和责任落实。

  附表一:2015年全省各类生产经营性事故按行业和领域分布情况

  单位:起,人,% 总计 一次死亡3-9人 一次死亡10人以上

  起数 同比 死亡 同比 起数 同比 死亡 同比 起数 同比 死亡 同比

  合 计 4457 -6.7 754 -24.3 25 -30.6 113 -23.7 1 -66.7 21 -73.4

  一、工矿商贸合计 130 -40.6 187 -37.3 10 -9.1 49 -100 -100

  1、煤 矿 29 -48.2 50 -41.9 3 -25 15 -28.6

  2、金属与非金属矿 25 -40.5 38 -24 3 14 40

  3、工商企业 76 -37.2 99 -38.9 4 20 11.11 -100 -100

  4、建筑业 18 -45.5 30 -25 3 200 12 300

  5、化工和危险化学品 1 -50 2 -71.4 -100 -100

  6、烟花爆竹 18 -5.3 19 -56.8 -100 -100 -100 -100

  7、工商贸其他 39 -41.8 48 -32.4 1 8

  其中:冶金机械等8大项 14 -46.2 21 -25 1 8

  二、生产经营性消防火灾 2572 8

  三、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 1534 -8.03 441 -14.2 15 -34.8 64 -29.7 1 -50 21 -67.7

  四、水上交通 3 -40 3 -66.7 -100 -100

  五、铁路运输 138 -25.8 109 -29.2

  六、农业机械 80 -36.5 6 -25

  七、渔业船舶

  八、其他水上 -100 -100 -100 -100

  注: 消防火灾因统计口径调整,不与往年对比。

  附表二:2015年全省各类生产经营性事故按地区分布情况

  单位:起,人,% 总计 一次死亡3-9人 一次死亡10人以上

  起数 同比 死亡 同比 起数 同比 死亡 同比 起数 同比 死亡 同比

  合 计 4457 -6.7 754 -24.3 25 -30.56 113 -23.65 1 -66.67 21 -73.42

  长沙市 865 -0.23 72 -29.41 2 100 8 166.67 -100 -100

  株洲市 386 -4.46 38 -25.49 -100 -100 -100 -100

  湘潭市 182 -14.55 46 -13.21 -100 -100

  衡阳市 304 2.7 45 -28.57 -100 -100

  邵阳市 360 3.45 63 -22.22 3 -57.14 21 -22.22

  岳阳市 263 -20.3 35 -20.45 1 4 -20

  常德市 349 -16.51 51 -27.14 1 8 166.67

  张家界市 133 -10.74 37 -21.28 1 -50 6 -14.29

  益阳市 149 -9.7 24 14.29 2 100 6 100

  娄底市 169 -16.75 41 -49.38 2 -33.33 7 -46.15

  郴州市 313 -4.57 43 -15.69 2 9 12.5

  永州市 284 -7.79 23 -43.9 1 5

  怀化市 294 -2.65 49 -30 1 -80 4 -86.21

  湘西州 153 -6.13 20 -45.95 1 4

  高速公路 253 -11.54 167 -9.73 8 -11.11 31 -13.89 1 21 -61.11

  注:

  1.事故按行业和领域分布情况来源于各法定职能统计部门上报省安监局数据;

  2.事故按地区分布情况以事故发生地为口径统计;

  3.道路交通事故包括未涉及人员伤亡的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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