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五愿景:排查隐患超前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
2015-11-23 11:58:50
amag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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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在国务院安委办和国家安监总局的统一组织和领导下,隐患排查治理在全国范围内工作力度明显加大,各企业在此工作中强责任、出实招、求实效,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从整体情况看仍然有部分企业存在认识不到位,主体责任落实不够现象,没有严格按照国家、省、市要求强化责任,健全制度,深入排查隐患力度不够,排查不认真、工作不规范,存在问题较多。“天津港“8•12”瑞海公司危险品仓库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最为突出。
《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明确要求:“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制度,及时排查化解安全隐患,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频发势头”。由此可以看出,加强安全基础工作,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把握各个环节,深入持久抓隐患排查治理仍是今后安全管理工作的重任务,也是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的一项重要抓手,笔者认为目前必须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一、抓法制宣传教育,增强法制观念
针对目前在部分企业存在法律意识淡薄现象,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要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广泛开展法律法规培训,一是强化开展企业法人、安全管理人员法制教育,提高其法制意识和安全意识,促使法人高度树立“安全第一,以人为本”理念,承担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自觉遵法守法,积极履行职责,主动做好安全生产工作。二是加强特种作业人员法制教育和技能培训,三是督促企业全面开展从业人员教育培训,提高整体安全素质和安全技能,使他们掌握查隐患的技能和安全防范能力。
二、抓企业主体责任落实
依法引导企业不断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条件,保证安全投入,按规定提取安全生产费用,交纳职工工伤保险费用,高危行业全面完善风险抵押金制度。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在企业建立隐患举报奖励机制,健全隐患排查 、评估分级、登记管理制度,一般隐患分类归档,重大隐患一患一档。加强职工安全技能培训,发动职工群策群力,排查隐患,切实提高企业安全隐患的发现率,一般隐患的治理率和重大隐患的根治率,层层排查,个个治理,强化主体责任,确保安全。
三、抓专家库建设提供技术支撑
安全生产专家库建设是安全生产管理的重要支撑力量,其中安全专家发挥了重要的技术支撑作用。要进一步完善专家库建设,网络多行业专家,细化专家行业分类,拓宽专家服务领域,创新专家咨询服务制度,除在项目建设中“三同时”审查、重大危险源辨识、事故原因分析、研究安全对策措施等方面发挥作用外,向中小企业特别是缺乏技术人才的中小企业提供技术咨询和服务。协助他们抓好隐患排查,提供整改治理对策等。从政府层面,要支持专家库建设,特别是各级财政在安排安全生产专项基金时要给予列支,用以支付专家劳动费用,为专家服务安全生产提供便利条件。
四、抓市场准入控制隐患源头
《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还明确要求:“要改革安全评审制度”,因此,建立市场准入机制、市场劣汰退出机制和提高“三同时”履行率是控制源头产生隐患的有效手段。当前特别是一些新兴工业园区,区内企业大多乘招商引资东风进入,有的把关不严留下隐患较多。从目前安全生产情况看,新、改、扩建项目 “三同时”履行率存在较大差距,必须依法建立市场准入机制,对工艺落后,成熟性不高的项目严把市场准入关,同时对危化品项目,严把“设立关”、“安全设施设计关”、“竣工验收关”和“试生产关”,对危险反映单元和危险反应工段强力推行“联锁自控”系统,源头上杜绝隐患,切实提高项目本质安全度。引入劣汰退出机制,凡投产后发生工艺变化,不再具备安全条件,经整改仍不符合要求的坚决停产退出。
提高“三同时”履行率,凡新、改、扩建项目必须依法实行“安全、消防”等“三同时”手续,手续不齐全的要全面补足,手续不完善的坚决责令停止建设。除此之外,要把工业园区的区域安全评价形成制度并严格执行,以切实控制新的隐患产生。
五、建立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
隐患时时产生、形式多样、复杂多变,排查治理工作长期而艰巨,必须形成隐患排查治理规范化、制度化、责任化制度,建立考核奖惩机制,依法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建立隐患排查治理长效运行机制,规范各项工作制度,采取自查、聘用专家检查和仪器检验检测等多种形式,不断发现隐患、深挖隐患、消灭隐患、长治久安,这是保持生产经营长期安全运行的最有效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