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对29项安全生产重大隐患进行挂牌督办

2015-11-19 11:34:16 amagi 42

云南对29项安全生产重大隐患进行挂牌督办

    2015年11月18日,从云南省消防总队获悉,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的决定》(云政发[2008]85号),近日,云南省人民政府下发通知,对全省29项安全生产重大隐患进行挂牌督办,其中5项为重大火灾隐患。
  据悉,5家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分别为昆明国雅商贸有限公司、昭通市昭阳区滇东北大市场、曲靖市马龙县金鑫烟花爆竹制造有限公司、曲靖莹兴物业管理责任有限公司、玉溪市易门县龙泉农贸市场。根据要求,此次挂牌督办安全生产重大隐患整改工作,必须在2016年11月30日前完成。隐患整改完毕后由督办责任(牵头)单位进行验收审查后,按照程序报请摘牌。
  据介绍,这5家单位存在的火灾隐患如下:
  ●昆明国雅商贸有限公司、昭通市昭阳区滇东北大市场:储存和装卸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未设置在城市的边缘或相对独立的安全地带;
  ●曲靖市马龙县金鑫烟花爆竹制造有限公司:成品库防火分区面积超过《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规定的50%,消火栓系统存在问题;
  ●曲靖莹兴物业管理责任有限公司:滇东商城消防控制室主机损坏,建筑四周消防车通道、消防登高扑救场地擅自设置成停车场等;
  ●玉溪市易门县龙泉农贸市场:市场内消防车通道和疏散通道堵塞,商户私拉乱接电器线路,室内消火栓和灭火器设施设置数量不足等。
  目前,云南省消防总队已下发通知,要求当地公安消防部门督促重大隐患单位落实消防安全责任,整改存在的火灾隐患。省公安消防总队将积极督促当地消防部门,定期派出消防专家组,采取上门服务的方式,对单位整改工作进行检查指导,督促单位在落实整改要求的同时,全面加强单位内部各项火灾防控措施,坚决杜绝火灾事故的发生。对整改完毕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消防总队将进行严格检查验收,确保隐患切实整改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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