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西南监察分局通报大罗矿9·22机电事故
2015-11-06 10:43:51
amag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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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赣西南监察分局在赣州市召开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会议通报了龙南县大罗煤矿“9.22”机电(触电)事故,对当前煤矿安全生产形势进行了分析。
会议要求,一是要加强防治水工作,建立健全防治水制度和机构,配备探放水人员,对矿井排水系统以及地面老窑进行全面检查;二是要进行瓦斯专项整治工作,矿井监控系统运行要正常有效,抓好火工产品使用管理;三是强化煤矿机电设备管理,按规定对电气设备进行安装、维护和保养,确保井下供电系统“三大保护”运行正常,严禁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电气设备,从源头上把好安全生产关。
会议强调,一是督促已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矿井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基础,严禁安全标准不达标的矿井组织生产;二是要强化对安全生产许可证过期和预核准矿井的安全监管工作,严禁非法违法组织生产。
各产煤县(市)煤监部门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煤矿股东和矿长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