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危化品重大危险源检查12家企业停产整顿
2015-10-16 11:54:18
amagi
47
10月14日,从德州市安委会官网获悉,8月25日—9月18日,市安监局对全市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进行了大检查,10月8日至10日对危险化学品重点监管县的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进行了督查。此次大检查发现重大事故隐患为226项,特大事故隐患为6项,12家企业因隐患问题较多、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被检查组要求停产整顿。
此次大检查中,检查组共发现5家企业存在6处特大事故隐患,5家企业分别位于宁津县、临邑县、平原县、夏津县。具体为山东中泰金属板材有限公司企业长期停产,液氨罐区有大量物料未清空置换,液氨罐区与北侧惠宁湖公园安全距离不足。山东壹诺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0平方米卧罐未出具检验报告。山东孚泰化工有限公司液氨储罐、液氨缓冲罐、液氨回收罐等压力容器未进行注册登记及检测;现场的压力表和安全阀未检测以及金属钠仓库与南侧厂内道路、北侧脱水车间的防火间距不符合要求。平原方源纸业有限公司特种设备及安全附件未进行检测。夏津县秦发禽业发展有限公司液氨储罐、管道等未进行等电位连接。
被检查组要求停产整顿的12家企业,为德州天宇化学工业有限公司、德州林通煤化工有限公司、山东华业钨钼股份有限公司、乐陵市芳纶化工有限公司、山东飞达集团有限公司三分厂、山东鑫岳化学有限公司、山东孚泰化工有限公司、平原方源纸业有限公司、武城县一诺化工有限公司、德州孚斯特化工有限公司、德州同盛科技发展中心等。
市安监局要求,各县(市、区)要督促相关企业抓紧时间对存在的事故隐患和问题进行整改,对市安委会挂牌督办重特大事故隐患进行彻底整改,整改完成后,组织有关专家进行验收,报市安委会销号;对停产整顿的企业,企业整改完成后,县(市、区)安监局要组织相关专家进行检查验收,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方可恢复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