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委办:进一步做好安全大检查和专项整治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深刻吸取近期事故教训
进一步做好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安委办明电〔2015〕2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委员会,国务院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各中央企业:
8月26日16时许,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藏龙岛拓创工业园一座五层楼的仓库(储存有汽车内饰品及泡沫清洁剂等物品)发生火灾爆炸事故,造成5人死亡。8月22日21时许,山东省淄博市恒台县山东润兴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发生爆炸事故,造成1人死亡、9人受伤。事故暴露出一些地区、部门和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及专项整治工作不认真、安全责任不落实、隐患排查不彻底、安全监管存在漏洞等问题。
事故发生后,国务院领导同志高度重视,作出重要批示,指出在安全生产大检查、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专项整治期间,仍发生这样的事故,实不应该;要求认真查明事故原因,依法依规严格处理,并举一反三,吸取教训,加强督促检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和措施,抓好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全面落实,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精神,深刻吸取事故教训,扎实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整治等重点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全国安生全生产大检查正在全面开展,抗日战争胜利70周年纪念活动举办在即。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要求,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领导责任、监管责任、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严格监管执法,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切实把安全责任和措施落实到每个方面、每个环节、每个企业、每个岗位,有效化解各类安全生产风险。
二、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再检查、再督促、再落实。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坚持把小事故当作大事故对待、把别人的事故当自己的事故对待,举一反三,深入查找当前工作中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环节,对安全生产大检查等各项重点工作进行再检查、再督促、再落实。重点检查工作部署是否有疏漏、工作方案是否有针对性、隐患排查是否存在盲点、生产经营企业是否有遗漏、对问题和隐患是否做到“零容忍”、整改措施是否得到真落实等。要采取“四不两直”暗查暗访、重点抽查、跟踪检查等多种方式,深入检查、全面督查,深挖细纠、查缺补漏,确保各项工作措施真正落实到位。
三、切实抓好以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为重点的安全生产大检查。要把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作为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重中之重,对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一个企业一个企业地查,一个方面一个方面地查,一个环节一个环节地查,一个岗位一个岗位地查,坚决不留死角和盲区。重点做好“八查”:一是查清楚安全设施和运行情况;二是查清楚危险化学品申报情况;三是查清楚企业资质问题;四是查清楚储存管理情况;五是查清楚现场作业情况;六是查清楚规划问题;七是查清楚日常安全监管情况;八是查清楚应急预案情况。要严格落实检查责任、执法责任和整改责任,每一项检查都要“签字画押”,切实做到深下去、严起来,坚决防止搞形式、走过场。
四、从严从快查处事故和追究责任。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依法依规严肃查处每一起事故,特别是对安全生产大检查期间发生的事故,要从严从快查处,同时倒查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的监管责任,查清规划、立项、设计、审批、建设、生产、运输、经营、储存使用等各个环节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并依法严肃追责。要认真执行事故查处挂牌督办、跟踪督办制度,对性质严重、影响恶劣的典型事故实行提级调查,及时向社会公布查处结果,并跟踪督促事故追责和整改措施落实到位。要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切实加强和改进安全生产工作,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请迅速将本通知精神传达到本辖区地方各级政府和所有企业,并督促抓好贯彻落实。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
2015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