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批复“5·23”重大透水事故调查处理报告
本网讯记者刘飞 高文静报道 近日,山东省政府对章丘埠东粘土矿“5·23”重大透水事故调查处理报告作出批复,同意山东省政府事故调查组的调查处理结果,认定该起事故是一起由于非法盗采煤炭导致的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同意对事故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处理建议,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对涉嫌犯罪的7名责任人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13名责任人分别依法依纪给予纪律处分。
2013年5月23日8时20分,济南市章丘埠东粘土矿发生重大透水事故,造成9人死亡,1人失踪,直接经济损失1046.5万元。
事故发生后,国务院领导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山东省委、省政府领导分别作出重要批示,山东省政府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批准成立了由省安监局、监察厅、公安厅、总工会、国土资源厅和济南市政府有关负责同志和人员组成的事故调查组,邀请省检察院派员参加,聘请有关专家参加了事故调查。事故调查组通过现场勘察、调查取证、综合分析和专家论证,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应急处置、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
经调查认定,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是:埠东粘土矿非法盗采已关闭的原埠村镇一号煤矿残留煤柱,导致老空区积水溃入工作面。
事故发生的间接原因是:矿产资源主管部门对矿产资源监督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对辖区内非法盗采煤炭资源问题监督检查不力,对埠东粘土矿长期非法盗采煤炭问题失察。安监部门对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对埠东粘土矿的监督检查流于形式,发现埠东粘土矿非法盗采煤炭行为后,没有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当地政府安全生产属地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多次检查都没有发现非法盗采煤炭问题,对“打非治违”重视程度不够,态度不坚决,工作不落实,对埠东粘土矿长期存在的非法生产经营行为失察。
根据调查事实和有关法律规章,对埠东粘土矿矿长杨有建、分管安全副矿长贾宝国、分管技术副矿长孟凡怀、分管生产副矿长李共顺,章丘市地矿局矿管科副科长高军,埠村街道办事处经贸委主任陈伟民,埠村街道办事处安监所所长姜继学等7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给予:埠村街道办事处纪工委书记魏恒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埠村街道办事处主任李经国行政记大过处分,埠村街道办事处党工委书记李良阁党内警告处分,章丘市地矿局矿管科科长兼执法大队大队长尹德强降低岗位等级处分并免去职务,章丘市地矿局副局长高宪东撤职处分,章丘市地矿局局长马方圆记过处分,章丘市安监局非煤矿山安监科副科长王志强行政降级处分,章丘市安监局非煤矿山安监科科长张连民降低岗位等级处分并免去职务,章丘市安监局副局长王育新行政记大过处分,章丘市安监局局长郭际冬行政记大过处分。对济南市国土资源局聘用的矿产督查员张学东予以解除聘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有关部门追究其相应责任。鉴于章丘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赵立元已在山东保利民爆济南科技有限公司“5.20”特别重大爆炸事故中受到降级、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章丘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市长刘天东已在山东保利民爆济南科技有限公司“5.20”特别重大爆炸事故中受到记大过处分,在该事故中不再另行处理。
山东省政府责成章丘市政府向济南市政府作出深刻检查,对埠东粘土矿依法予以关闭。责成济南市安监局依法没收埠东粘土矿违法所得并进行经济处罚。
山东省政府要求省有关部门、济南市、章丘市政府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始终坚持把人民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条不可逾越的红线,举一反三,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地方政府属地管理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创新监管方式,提高监管实效,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开采行为,严防类似事故发生。
山东省政府将全文向社会公开事故调查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