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运事故中的自救互救
意外水运事故中,当来不及利用救生设备不得已跳水逃生时,应掌握以下原则。
(一)跳水逃生自救原则
1.跳水前尽可能向水面抛投漂浮物,如空木箱、木板、大块泡沫塑料等,跳水后用作漂浮工具。
2.不要从5米以上的高度直接跳入水中,尽可能利用绳梯、绳索、消防皮龙等滑入水里。
3.跳水逃生前要多穿厚实保温的服装,系好衣领、袖口等处以更好地防寒。
4.如有可能,跳水前穿上救生衣。
5.跳水时,两肘夹紧身体两侧,一手捂鼻,一手向下拉紧救生衣,深呼吸,闭口,两腿伸直,直立式跳入水中。
6.跳水后要尽快游离遇难船只,防止被沉船卷入漩涡。
7.跳水后如发现四周有油火,应该脱掉救生衣,潜水向上风处游去;到水面上换气时,要用双手将头顶上的油和火拨开后再抬头呼吸。
(二)水中求生原则
1.入水后不要将厚衣服脱掉,人员要尽可能集中在漂浮物附近,出现获救机会前尽量少游泳,以减少体力和身体热量的消耗。
2.两人以上跳水逃生,应尽可能拥抱在一起,一方面可以减少热量散失,同时也便于互相鼓励,还可增大目标,便于搜救者发现。
3.跳水后如没有救生衣,应尽可能以最小的运动幅度使身体漂浮。会游泳者可采取仰泳姿势,仰卧水面手脚轻划,以维持较长时间漂浮,耐心等待营救。
(三)遇险求救原则
1.跳水前尽可能发出遇险求救信号。请牢记海上搜救中心的报警电话:区号+12395。
2.当有救助船只或过路船只接近时,应利用救生哨等呼叫,设法引起对方注意,争取尽早获救。